关于申报201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珠江新星专项的通知

2015-03-26

院科研[2015]010号

各学科:

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珠江新星专项指南已发布(详见附件)。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1.连续在广州地区全职工作两年以上(全职工作时间计算至2015年7月)。专业基础扎实,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,学术思想活跃,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。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称。应当参与过国家、省、市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,或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。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,或自申报起三年内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。

2.本专项采取前期资助方式,市财政资助经费30万元。经费按年度分3次拨付,在每个年度检查通过后拨付下一年度经费。项目起始时间为2016年5月。项目实施时间为3年。

3.项目负责人(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)只能申报1个项目。项目组成员(含项目负责人)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。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,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。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、科技与金融结合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、科普专项“科普基地建设专题”的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。

二、申报方式:

由于珠江新星为单独限额申报,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先填写附件3的“珠江新星申请人简表”(附件5),并于2015330日(周一)前将简表及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发送至科研科邮箱。通过评审后的申请者将通过科研处获得网上登录账号,并登陆网上申报受理系统 (http://www.gzsi.gov.cn/login.html),系统将于2015年4月6日开通,本批项目申报请于2015年4月19日24时前完成提交。

请密切关注网上申报进度,若项目状态显示“返回修改”,请按照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;当项目状态显示为“科创委已受理”,即可打印纸质材料交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。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(其中一份为原件)到科研科。并根据专项指南中的具体材料要求上交附件。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,用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,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。

 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,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。

 

联系人:张微微       电话:8035、87334871     邮箱:zhweiw2@mail.sysu.edu.cn

网上申报系统值班电话:83124004

 

科研科

2015年3月25日

 

附件1关于发布201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

附件22016年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

附件3申报书模板(仅供参考,请不要上传系统)

附件4: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

附件5:珠江新星申请人简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