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资格审核后第二次提交科研业绩材料的通知
2018-11-30
各位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同事:
关于资格审核后第二次提交科研业绩材料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,请大家留意,并相互周知:
一、时间:12月13-14日上班时间
地点:9号楼3楼人力资源处会议室
二、提交人员: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。如未通过资格审核,人才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跟您本人联系。至12月12日止,如未收到相关电话,则为通过资格审核。
三、提交材料范围:需为第一次提交材料以后发表或拿到的业绩材料,且已正式发表。如为中文论文需见刊,如为SCI收录论文,需至少Online并有页码,且需提供图书馆盖章的检索证明。
四、填写表格:请填写《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业绩材料填报表》(附件1),第一作者论文以外的论文细目还需填写《中山大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级职务其他科研业绩表》(附件2)。
五、提交材料要求:
1、上述两个表格:电子版和纸质表各1份;
2、科研业绩的提交要求与第一次提交相同,未经人事部门审核的需在提交材料的两天里提交审核盖章,SCI收录论文需提交图书馆检索证明。业绩材料提交纸质版1份,需按表格顺序排列,第一作者论文需同时提交PDF版本电子版。
3、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命名:以 “姓名”+“—”+“从事专业”+“—”+“申报职务”+“第二次”命名,如“张三-消化内科-副主任医师-第二次”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电话:8034
联系人:赵老师、王老师、谢老师。
人力资源处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
2018.11.30
附件:
(上述表格可在OA、医院网页、晋升QQ群下载)